市面上有各種各樣的瓶裝水,比如“天然礦泉水"“天然飲用水"“飲用純凈水"“蘇打水"……等,消費者對種類繁多的名字摸不到頭腦。但是自5月24日起,就不能這么隨便取名了,因為正式實施的包裝飲用水新國標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》(GB19298-2014)中規定,包裝飲用水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種或若干種成分來命名,“飲用礦物質水"名稱將不再允許使用。
消費者逛超市或者零售店,會發現當下市面上銷售的礦泉水品類有十幾種,大多還沒有換裝。主要分為“礦物質水"類、“飲用純凈水"類、以及“添加蘇打水"類。但是即使是同樣標注為礦物質水的瓶裝水,售價也在1元—3元不等。有些加上“雪山"名頭,其價格就飆升到5元,而標有“蘇打水"字樣的瓶裝水,標價為8.5元。一名正在超市購物的吳姓市民告訴記者,自己一般都是隨便購買這些瓶裝水,感覺每種喝起來的口感都差不多,并沒有覺得有什么區別。
此次發布的包裝飲用水食品安全國標是強制性標準,雖然從5月24日開始實施,但是為了給在售的包裝飲用水一個緩沖期,所以在此之前生產的包裝飲用水可繼續銷售至保質期為止,也就是說截止到2016年1月1日,市面上將不會出現礦物質水的瓶裝水。
此外,新國標還規定除天然礦泉水外,市面上在售的包裝飲用水只分為飲用純凈水和其他飲用水兩類。產品名稱不得標注“活化水"“小分子團水"“功能水"“能量水"以及其他不科學的內容。當包裝飲用水添加使用硫酸鎂、硫酸鋅、氯化鈣、氯化鉀等食品添加劑用于調節口味時,需在產品名稱的鄰近位置標示“添加食品添加劑用于調節口味"等類似字樣。
很多瓶裝水在銷售時,都主打著健康礦物的名頭。記者就此咨詢了國家二級營養師邱平,他認為如果人們日常生活飲食規律,正常的情況下,每天攝入的營養都能夠滿足自身需要,根本不用特意去喝礦物質水等飲品去補充一些營養元素。尤其是兒童,更不應該過多的喝各種“名頭"的飲用水,飲用白開水就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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